習近平 新華社記者 謝環馳 攝
  2014年10月20日,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在北京召開,並首次將“依法治國”確定為會議主題。輿論認為,在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出後的第17個年頭,“依法治國”新路線圖將出台。華商報記者根據《人民日報》2012年11月9日至2014年10月15日的公開報道統計發現,習近平總書記先後27次在不同場合對法治問題予以論述。
  1 依憲治國

  記者觀察
  憲法至上是建立在憲法神聖的理念之上的。推進依法治國、全面落實社會主義法律體系,首先是要落實依憲治國。
  《憲法》第一條規定,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、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。習近平在2012年11月15日召開的十八屆一中全會上明確提出:我們要繼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,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,堅持黨的領導、人民當家做主、依法治國有機統一。
  2012年12月4日,在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周年大會上,習近平提出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,指出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。
  2 立法反腐

  記者觀察
  改革開放以來,我們已基本建成中國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。但當前中國反腐形勢依然嚴峻,在未來一段時間內,反腐敗仍將以懲治為主,懲防並舉,做到反腐敗立法工作與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建設的總體要求相適應。
  習近平在2013年1月22日召開的十八屆中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,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,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,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,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。應緊緊圍繞十八大確立的黨的建設主線,重新審視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現狀,加強反腐立法工作整體規劃。
  2014年1月14日,習近平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強調,要強化公開,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,讓廣大幹部群眾在公開中監督,保證權力正確行使。要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,強化責任追究,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、稻草人。
  3 依法改革

  記者觀察
  改革是中國發展的根本動力,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。中國的改革要在法治的秩序內進行。習近平在2014年2月2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上也強調,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。在整個改革過程中,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,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。
  8月18日,習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上強調,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重要改革舉措實施規劃,對未來7年的改革實施工作作出整體安排。中央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好規劃的實施工作,統籌銜接關聯改革,處理好改革與相關法律立改廢的關係,及時解決實施中的矛盾問題,力爭把改革任務做實。
  9月29日下午,習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上強調,改革所涉及的法律法規立改廢及試點工作所需法律授權問題,要與立法部門主動銜接,相向而行、同步推進。
  4 司法公正

  記者觀察
  隨著我國依法治國進程加速,人民群眾的維權意識和訴訟觀念顯著提升。司法公正是關乎依法治國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突出問題,更是關乎公平正義、社會和諧的全局問題。
  習近平在2014年1月7日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,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。要重點解決好損害群眾權益的突出問題,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,決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。
  習近平2013年1月就做好新形勢下政法工作作出過重要指示,全國政法機關要順應人民群眾對公共安全、司法公正、權益保障的新期待,全力推進平安中國、法治中國、過硬隊伍建設。
  2013年2月23日,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,習近平再次強調:我們提出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,改進司法工作作風,通過熱情服務,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問題。
  5 司法改革

  記者觀察
  法律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,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。習近平總書記也先後多次就司法體制改革做出指示。
  2014年2月28日,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上,習近平表示,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,要註重改革舉措的配套銜接,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,促進社會公平正義,保障人民安居樂業。
  在今年6月6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上,習近平又一次提出,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、完善司法責任制、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、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、設立知識產權法院,都是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性、制度性措施。此外,2014年9月5日,習近平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強調,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,不斷推進科學立法、嚴格執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進程。
  6 法治思維

  記者觀察
  法治思維是基於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對法治的信念來認識事物、判斷是非、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。當前,我國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、社會穩定進入風險期,更加需要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。
  2012年12月4日,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周年大會上,習近平明確提出,各級領導幹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動發展、化解矛盾、維護穩定能力。
  2014年1月7日,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提出,黨委政法委要明確職能定位,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領導政法工作,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重要作用。
  2014年6月30日,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體學習時,習近平強調,要體現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維,努力形成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,以剛性的制度規定和嚴格的制度執行,確保改進作風規範化、常態化、長效化,切實防止“四風”問題反彈。
  7 依法治軍

  記者觀察
  依法治軍就是依照法律管理軍隊,依法治軍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。黨的十八大以來,習近平主席對依法治軍、從嚴治軍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,把依法治軍、從嚴治軍置於強軍之基的戰略位置。
  2012年12月5日,習近平在會見第二炮兵第八次黨代表大會代表時指出,加大依法治軍、從嚴治軍力度,堅持以紀律建設為核心,著力增強法規制度執行力,堅決杜絕有法不依、執法不嚴、違法不究的現象。
  緊接著,2012年12月8日-10日在廣州戰區考察時,習近平再一次明確提出,要不折不扣落實依法治軍、從嚴治軍方針,培養部隊嚴守紀律、令行禁止、步調一致的良好作風。
  此外,在今年4月29日,習近平看望慰問駐新疆部隊時也強調,要貫徹依法治軍、從嚴治軍方針,強化部隊管理,確保部隊自身安全穩定。
  華商報記者 王利民
  法學家:強調依法治國,是黨心民心所向

  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要求
 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研究室原副主任、著名法學家郭道暉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說,以“依法治國”為主題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為中國帶來“從形式法治到實質法治的歷史性的進步”。
  郭道暉認為依法治國的提出其來有自,是一脈相承,但力度空前。郭道暉說,一般認為,“依法治國”提出於1997年黨的“十五大”報告,其實在更早的1996年3月,第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就已經把“依法治國,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”作為一條基本方針寫入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“九五”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》。此後的歷次黨代會報告都強調,依法治國是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。直至十八大提出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,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”。即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“依法治國”為主題,這是黨的歷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度和力度,更是最高領導人對建設法治中國的宣示,有著特別的深意。這是基於三個方面的考量。
  第一,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必然要求。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,圍繞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建設,強調依法治國,是黨心民心所向,也是實現現代化目標的要求。
  第二,依法治國的實質是依法治理國家權力,即公權力。在這方面,十八屆四中全會上,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如何依法執政、從嚴治黨將是研究的重點。比如黨內法規體系如何完善?怎樣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?如何通過制度建設實現“不能腐”?相信對這些問題都將作出制度性安排。
  第三,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,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。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這個表述,本身就是巨大的進步。關於公民權利、社會保障、生態環境保護等都需要做大量的立法工作。比如圍繞公民權利的立法。憲法規定:“公民有批評、建議控訴或者申訴的權利。”但迄今這些權利大多沒有立法,而我們的憲法是“不可訴的”,即法院不能直接適用憲法來判案。公民的權利受到侵犯,就得不到司法救濟,所以上訪就比較多。
  華商報駐北京實習記者 王輝
(原標題:習近平“法治”七大關鍵詞)
(編輯:SN1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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